花蓮縣文化局鐵道電影院設施未充分活化利用 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記者賴榮偉/花蓮報導
花蓮縣文化局辦理花蓮鐵道電影院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鐵道電影院啟用不久後即關閉,設施資源未充分活化利用,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委外營運,展現歷史建築與影視藝文結合之在地多元樣貌。

審計室指出,文化局為活化舊有空間及打造在地非商業性電影教育環境,於108及109年度耗資1,169萬餘元規劃整建花蓮鐵道文化園區一館之歷史建築中山堂為專業電影院,提供民眾嶄新之觀賞影據選擇,繁榮在地藝文場域。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1月查核發現,鐵道電影院於109年10月9日啟用後,僅於該月份結合2020花蓮電影節活動放映12場電影,即因無後續營運計畫而暫時關閉,設施未充分活化利用,審計室遂於110年4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文化局已完成鐵道電影院委外經營,並自110年5月重啟開放,經統計截至110年底,已辦理80場常態性電影放映、19場售票熱映、27場映後座談活動及14場專題講座等;另結合國家電影及視廳文化中心等單位共同辦理巡迴影展60場次,累計觀影約4,912人次,展現歷史建築與影視藝文結合之在地多元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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