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好空氣健康不生氣,環保局辦理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宣導說明會

記者賴榮偉花蓮報導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今(24)日於花蓮縣鑄強國民小學舉辦「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宣導說明會」,說明會邀請環保署長官擔任講師,針對縣內公告列管場所(醫療機構、政府中央機關、消費場所、交通站)及未列管場所(幼兒園、及公立中學及小學教室、親子館、公辦民營托嬰中心),說明申請標章制度、流程等重點,亦藉由說明會議促使各單位落實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外,籲請相關單位踴躍申請優良級標章及良好級標章,環保局將提供相關諮詢與協助。

     近年來室內空氣健康危害的議題逐漸被大家所重視,尤其是最近二、三十年來大眾生活型態的改變,使得人們在密閉的居住空間或是辦公空間裏享受空調系統帶來的舒適便利之餘,「病態建築物症候群」(Sick Building Syndrome)也應運而生。在密閉的建築物內,如果室內通氣量不足時,污染物就容易蓄積而導致室內空氣品質惡化,國人每人每天約有80~90%的時間處於室內環境中(包括在住家、辦公室或其他建築物內),室內空氣品質的良窳,直接影響工作品質及效率,因此室內空氣污染物對人體健康影響應當受到重視,有效改善室內空氣品質,方能維護人體健康。

     為促進公私場所改善室內空氣品質,廣泛納入多元性場所自願參與維護公眾使用環境,環保署於11072日發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推動作業要點」,鼓勵公私場所取得自主管理標章,環保署指出,雖然強制納管有其功能,但並非唯一管理方式,考量原預告第三批對象多屬小型室內場域,使用空間特性單純、人數固定,經通盤評估後將採優先推動室內空品自主標章制度,暫不強制公告原第三批列管場所,後續將持續進行滾動式檢討,以了解自主管理標章執行成效,維護室內空氣品質。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花環保局於108年起每季進行花蓮縣30家以上列管及未列管場所以直讀式CO2監測儀巡檢訪查作業,而110年除針對第一、二批列管場所外亦加強公立中、小學教室、公立幼兒園、親子館、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等場所巡查輔導作業,鼓勵公私場所取得自主管理標章,提升企業形象,維護國民健康。( 東部分社 社長賴榮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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