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楠梓分局於10月13日19時許獲報,在楠梓區惠民路某便當店前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到場了解為肇事逃逸案,經調閱週邊監視器影像,目前已鎖定特定對象,將通知到案說明。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傷亡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 1,000元以上 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 1個月至3個月。
圖:楠梓區惠民路某便當店前發生交通事故普重機車肇逃地點。(楠梓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楠梓分局於10月13日19時許獲報,在楠梓區惠民路某便當店前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到場了解為肇事逃逸案,經調閱週邊監視器影像,目前已鎖定特定對象,將通知到案說明。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傷亡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 1,000元以上 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 1個月至3個月。
圖:楠梓區惠民路某便當店前發生交通事故普重機車肇逃地點。(楠梓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