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仁武分局仁武派出所員警前晚間22時許巡邏行經仁武區鳳仁路發現一部自小客車後牌照燈故障且行駛忽快忽慢,員警上前盤查發現駕駛王男(約52歲)車內藏有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與吸食器,經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驗呈現陽性反應,全案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及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此次王男遭查獲毒品與毒駕導致須面臨刑事法律責任,著實得不償失。此外,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項2款規定,處王男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扣繳牌照及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
仁武分局呼籲,吸食毒品及毒後駕車害人害己,切勿以身試法,本分局員警持續強力掃蕩毒品犯罪,溯源追查及毒駕取締工作,全力防制毒品危害及毒駕事故發生,維護社會治安。
圖:王男遭查獲毒品與毒駕。(仁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