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事故頻傳 公民團體籲候選人簽署瓦斯安全政策承諾書

記者賴榮偉/台北報導
台灣各地近年燃氣事故頻傳,從竹北氣爆、高雄三民區氣爆,到近期台東素食店、新竹高翠路便當店、桃園湯包店及板橋府中商圈餐廳等意外,瓦斯安全問題再度引發社會關注。公民團體今(8/4)日召開「台灣燃氣公共安全制度檢討與改善建議」記者會,揭露過去一年多起重大燃氣事故造成的傷亡與社會代價,並呼籲即將參選縣市首長的候選人簽署「瓦斯安全政策承諾書」,將燃氣安全納入地方政見,展現落實公共安全的決心。

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葉國樑表示,液化石油氣,也就是民眾俗稱的瓦斯桶,其安全管理攸關廣大民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其中,瓦斯自閉裝置議題,已列入公民團體去年環境大會送入總統府的建言書,政府應儘速推動相關措施,不能再讓民眾長期暴露於燃氣外洩與氣爆風險之中。

葉國樑指出,瓦斯自閉裝置能在發生異常狀況或管線流量突然增加時,協助阻斷氣源,降低瓦斯持續外洩所造成的危害。面對近年接連發生的燃氣事故,中央與地方政府都應立即檢討現行管理制度,並請各縣市政府及縣市長候選人共同連署支持相關提案,把人民生命安全視為施政優先事項。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倡導組主任莊麗真表示,燃氣事故對傷者而言,絕非一瞬間的意外,而是漫長的手術、復健、心理調適與生活重建過程。陽光基金會近年每年平均服務超過40位瓦斯氣爆燒傷倖存者,事故原因多與換桶操作、未察覺瓦斯外洩,以及發生異常時採取錯誤應變方式有關。

莊麗真指出,倖存者及其家庭往往必須面對長期治療、外觀改變、身體功能受限及返回職場等多重挑戰,影響範圍也從個人延伸至整個家庭。她強調,燃氣安全不能只依賴民眾自行提高警覺,政府必須同步補強瓦斯偵測、氣源遮斷及安全教育三道防線,透過制度降低人為疏忽與設備異常造成的風險。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則表示,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範,企業經營者對商品及服務負有安全義務與賠償責任。企業提供商品或服務時,應確保其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若商品或服務可能危害人民的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也應在明顯處加註警告標示,並提供必要的緊急處理方法。

消基會指出,瓦斯供應、瓦斯桶運送、設備安裝、管線維修及商業場所使用等環節,都涉及消費者的生命安全。相關業者除了應確實履行設備檢查與維護責任,也應以清楚、易懂且容易辨識的方式,告知消費者正確操作方法與事故應變程序,不能將所有風險轉嫁給民眾自行承擔。

亞太消防工程師學會理事長莊啟忠表示,近年燃氣事故發生頻率令人憂心,顯示現行制度存在明顯漏洞。根據該學會整理的資料,過去一年內台灣已發生多起造成嚴重傷亡的燃氣事故,包括民國112年的竹北氣爆、民國113年的高雄三民區氣爆,以及近期新竹高翠路便當店、桃園湯包店和板橋府中商圈餐廳等事故。相關案件不應僅被視為單一場所的偶發意外,而應被視為長期制度缺失累積後所形成的公共安全警訊。

莊啟忠分析,現行燃氣安全管理主要存在三大弊端。首先是權責分散,中央與地方、消防單位與經濟發展單位之間缺乏明確且有效的整合,容易出現管理落差,甚至互相推諉。其次是查核不足,許多高風險商業場所的瓦斯設備長期缺乏專業檢測,問題難以及早被發現。第三是安全設備普及率偏低,具備自動遮斷功能的智慧型瓦斯表,在老舊社區與商業區的安裝進度仍然緩慢。

針對現行制度缺失,公民團體提出五大政策訴求。第一,全面落實燃氣法規並強化查核,嚴格管理設備安裝與維修人員的執照資格,建立不定期抽檢機制。第二,推動智慧化燃氣設備普及,政府應提供專案補助,並要求高風險場所安裝微電腦瓦斯表及超流量遮斷器。第三,建立專責燃氣安全主管機關,打破目前多頭馬車的管理現況,成立跨部會燃氣安全監督委員會。

第四,提升商業場所安全標準,針對餐飲業制定更嚴謹的瓦斯桶存放、管線配置與設備維護規範。第五,推動跨部會合作及法規修訂,檢討並修正過時的消防法及相關自治條例,補足現行制度中的管理死角。

公民團體代表粘麗玉表示,團體已製作「縣市首長瓦斯安全政策承諾書」,將逐一拜訪各黨派候選人,要求候選人公開承諾推動燃氣安全改革,並將相關政策納入競選政見與未來施政計畫。

公民團體強調,瓦斯安全不應靠運氣,而必須建立在完善制度、專業管理與持續監督之上。社會不希望每次悲劇發生後,才看到官員出面道歉,更需要的是政府現在就採取行動,從設備、查核、教育與法規等面向全面改革。

公民團體也呼籲選民共同監督候選人的承諾與政見,將公共安全列為評選縣市首長的重要指標,要求地方政府確實把燃氣安全納入城市治理,透過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降低事故發生機率,讓民眾真正擁有安心用氣、放心生活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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