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於115年5月23日17時45分許接獲報案,鹽埔鄉某道觀發生民眾糾紛,警方立即派員處理。
經了解,雙方疑因宗教捐款與宗教儀式等相關事務發生爭執,其中一方提出殺人未遂、傷害、公共危險、妨害自由、妨害秘密、公然侮辱、毀損等告訴。里港警分局受理後旋即依法調查,並已移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里港分局呼籲,民眾如遇糾紛應循合法途徑解決,切勿以暴力方式處理,以免造成他人受傷或財物損失,並衍生刑事責任。
圖:鹽埔分駐所所長張宏達說明。(里港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於115年5月23日17時45分許接獲報案,鹽埔鄉某道觀發生民眾糾紛,警方立即派員處理。
經了解,雙方疑因宗教捐款與宗教儀式等相關事務發生爭執,其中一方提出殺人未遂、傷害、公共危險、妨害自由、妨害秘密、公然侮辱、毀損等告訴。里港警分局受理後旋即依法調查,並已移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里港分局呼籲,民眾如遇糾紛應循合法途徑解決,切勿以暴力方式處理,以免造成他人受傷或財物損失,並衍生刑事責任。
圖:鹽埔分駐所所長張宏達說明。(里港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