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林園分局於6月10日20時40分許,接獲報案在大寮區仁德路有車禍發生,現場為53歲張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沿仁德路西往東行駛,至事故地點自撞停放於路旁之自小客車,駕駛及乘客輕傷未送醫,張男酒測值為0。
張男表示因行車時分心拿取物品,不慎偏離車道,惟警方現場見其精神恍惚、行車不穩自撞導致車輛翻覆,經詢問張男表示拒絕毒品唾液快篩檢測,警方依規定實施觀測表,結果未通過,足資認定「致不能安全駕駛」,將其帶返所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全案訊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移送高雄地檢偵辦。
林園分局表示,毒品不僅危害身心健康,更可能影響駕駛判斷能力及反應速度,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毒駕行為,維護用路人安全,對於危害公共安全之不法行為絕不寬貸。
圖:張男精神恍惚、行車不穩自撞導致車輛翻覆現場。(林園警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