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購三讀條文 該特別預算採「分期管控」

記者陳玉柱立法院分析報導

立法院院會本月8日三讀通過《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在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合作下,以人數優勢完成立法程序,將軍購特別預算上限訂為新台幣7800億元,較行政院原提1.25兆元明顯下修。藍白陣營強調,此舉展現為國家財政把關的決心,也凸顯國會監督功能的落實。

根據三讀條文,該特別預算採「分期管控」,分為第一期3000億元及第二期4800億元,並明定須詳列採購裝備項目、數量、金額、維持成本及執行期程。行政院須於條例通過後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編列預算,並於2個月內送審,強化國會對重大軍購案的實質審查權。

國民黨主席鄭麗文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在法案通過後,率黨團召開聯合記者會,高呼「支持國防、守護台灣」。

鄭麗文表示,行政院原版本內容過於籠統,甚至有夾帶其他預算疑慮,此次在野黨堅持審查原則,成功避免國會淪為「橡皮圖章」。

前立委郭正亮也在政論節目中力挺藍白合作成果。針對部分媒體解讀鄭麗文領導受挫,郭正亮直言「鄭麗文哪有受挫?鄭麗文沒有輸!」他指出,本次通過的「特別條例」屬法律層級,尚未形成實質預算。法規明定須有「發價書」才能編列預算,依現階段狀況,立法院只能審查與編列已有發價書的3000億元,其餘部分無法編列。郭正亮並認為,此舉有助捍衛國會預算審查制度,未來行政院須依條例規範送審預算。

此外,條例也規定須取得美方「發價書」方可編列預算,使目前可實際推動的金額集中於首批3000億元。外界關注此舉是否影響台美關係,相關人士認為,後續仍須觀察行政院與美方協調進度,以及整體軍購執行情形。

整體而言,本案不僅涉及軍購規模調整,更反映立法院與行政部門之間權責分工的再調整,後續發展備受關注。(圖 國民黨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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