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在搞什麼飛機!?到底?!》花蓮縣115年度總預算案協商會議無果 縣府呼籲依法解決以守護鄉親權益

記者賴榮偉/花蓮報導
有關今(4/27)日內政部召開「花蓮縣115年度總預算案」協商會議,邀請縣府及花蓮縣議會協商,首場協商無結論,花蓮縣政府聲明如下:

一、法律明文規範總預算案審查期限,議會程序委員會至今未排審已公然違法

縣府說明,有關預算審查時限法律有明文規定,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縣府「應於年度開始前二個月,將總預算案送達議會」;花蓮縣議會則「應於年度開始前一個月完成審議」。縣府早於去(114)年10月14日,依法將「花蓮縣115年度總預算案」送交縣議會審議,議會遲未將該預算案排入正式審查議程,導致整體審議作業停滯,已公然違法,嚴重妨礙鄉親權益及地方政務正常運作。

二、「縣議會程序委員會」恐已違法擴權凌駕縣議會大會。

縣府說明,有關議會程序委員會權責,依《花蓮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本會設程序委員會,審定議事日程及其他程序相關事項….」,明定程序委員會負責審定之事項,僅限於「議事日程」及「其他程序相關事項」。《花蓮縣議會程序委員設置辦法》 第4條也規定,程序委員會之職權僅限於會議日程、提案手續、討論時間等程序事項。依前述相關規定可知,「縣預算案」的審查為縣議會大會的職權,非程序委員會的職權。花蓮縣議會程序委員會在10月22日、10月30日和11月18日三度以馬太鞍堰塞湖事件的災後重建經費為由,要求「縣府重新檢討、重編」,已經逾權。

三、逾六個月未審預算從社福至產業措施皆受影響,影響廣泛

縣府強調,預算卡關影響層面廣泛,攸關32萬花蓮鄉親民生政策,民生不該為政治攻防的工具。115年各項新措施涵蓋從婦幼、青年到銀髮身障等各族群,從民生到產業,影響層面廣泛。具體受影響新措施包括:擴大65歲長者老人假牙補助、擴大65歲長者健保補助、調升重陽敬老禮金1000元、調升敬老愛心計程車、調升準公共友善托育獎勵金2500-5000元、新增孕婦RSV疫苗補助、青年創業補助、青年實習補助、營業稅補助、產業海外參展補助等眾多新興福利政策及產業政策須待議會審議後施行。此外,預算卡關也影響救災及災害預防,包含災害準備金、第一及第二預備金及新興資本與新增政策等經費,依法均無法動支,影響災害應變與緊急需求處理,對鄉親安全形成潛在風險。

四、已進入法定協商階段,為守護32萬鄉親權益,應於一個月內完成協商或由中央逕為決定

縣府主張,預算擱置半年為審,為避免32萬鄉親權益持續受損,目前已進入法定協商階段,應於所規定之一個月內完成協商或內政部逕為決定。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總預算案在年度開始後三個月內未完成審議,縣政府得就原提總預算案未審議完成部分,報請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邀集各有關機關協商,於一個月內決定之;逾期未決定者,由邀集協商之機關(內政部)逕為決定之。」

花蓮縣政府表示,民主制度中,預算審議是議會最重要的職權之一,縣府則有說明責任,縣府半年來秉持開放態度、呼籲公開審查,多次針對質疑提出補充說明,縣長徐榛蔚也曾於10月30日上午赴議會進行馬太鞍專案報告。議會程序委員會擴權至今逾六個月未排審預算,導致整體議事機制陷入停擺,嚴重影響花蓮鄉親權益。盼中央政府儘速依法協商或依《地方制度法40條》逕為決定,以維護廣大鄉親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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