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失控,搶奪警方密錄器,圓山派出所員警依法進行管束。

圓山派出所所長 張孝安

總社警政衛生記者 林文俊 報導

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員警於本(10)日清晨3時許,巡經中山區民生東路1段時,發現一名男子見警神色慌張,快步離去並欲駕駛車輛,且臉色通紅顯有異常,遂上前盤查。該男子情緒激動,拒絕出示身分證件並試圖強行離開,過程中更以不雅言語辱罵員警,並出現酒醉失控行為,甚至動手搶奪警方密錄器,嚴重妨礙執勤。為維護現場安全與執法尊嚴,警方依法進行管束,並將該男帶返派出所進一步處理。經調閱現場影像證據,確認其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妨害公務」規定,已移請臺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定。中山分局分局長張耀仁強調,民眾面對警方依法執行勤務時,應理性配合,切勿以言語或暴力挑戰公權力,警方對於任何妨害執法行為,將依法嚴厲查處,堅決維護執法尊嚴與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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