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史上首次,立院在預算會期完全未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
記者許永傳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30)日於會期最後一天,接連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及《立法院組織法》等修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強烈抨擊,這是憲政史上首次,立院在預算會期完全未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卻強行通過侵害行政權、高度爭議的法案,完全藐視憲法精神與既有司法判決。
李慧芝指出,「廣電三法」(《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自2003年修正以來,確立「黨政軍退出媒體」原則,防止政治介入媒體,維護新聞自由逾20年。然而,在野黨此次修法明顯為個案服務,將政黨意志伸入獨立機關,不僅違反司法正義精神,讓不符換照規定的業者藉訴訟持續違規,佔用稀缺公共頻譜資源,這才是真正戕害新聞自由、扼殺民主制度。
對於黨產條例,李慧芝強調,該法自2016年生效,已獲司法院釋字第793號解釋確認合憲,包括救國團等附隨組織認定,相關案件正司法審理中,部分財產爭議更已判決確定。但此次倒退修法,將讓公共財產持續遭侵佔,國產淪為特定政黨私產,公然悖離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及轉型正義要求。
李慧芝批評《立法院組織法》修法過程草率,違反民主程序,未經實質討論。法案將歲費定性為「立委補助費用」,誤解公費助理人事費性質,可能造成刑法制裁漏洞;部分加給更欠缺驗證機制,恐成規避審計的缺漏。
李慧芝強調,行政院肩負守護憲法責任,面對立院怠於審預算、通過侵害新聞自由與民主價值的法案,將採取合法合憲作為與救濟手段,維護憲政秩序。(圖 新傳處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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