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今(5)日7時35分許,高雄市三民區明誠一路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林姓女普重機車騎士(41歲)直行於明誠一路上(東向西)時,與從路旁人行道駛出之曾姓女普重機車騎士(35歲)發生碰撞,後因王姓等4部普重機車騎士來不及煞停,從後方追撞前方事故車輛,造成現場7人手腳擦挫傷,經送醫救治後無大礙。
警方到場測繪,經實施酒精呼氣測試,現場騎士酒測值為零,初步研判為曾女行車時行駛於人行道上,且未禮讓行進中車輛先行,分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及第10款之規定,分別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詳細肇因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分局呼籲,民眾行車起駛前應讓行駛中之車輛及行人優先通行,並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注意前方動態、留意週遭車流狀況,確保行車安全。
圖:車禍現場機車撞成一團。(三民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