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永傳台北報導
鑒於中共近年對台統戰與滲透日益加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導會)今(18)日於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宣布,已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修正草案,擴大停止輔導權益的適用範圍。此舉旨在鞏固國家安全防線,提醒退除役官兵嚴守涉中行為紅線,避免誤觸法規而喪失自身權益。
輔導會說明,國家基於崇功報勳理念,明定退除役官兵享有諸多輔導權益,這些官兵對國家亦負有更高忠誠義務。惟現行第32條僅規定,官兵行為達「喪失或剝奪退伍給與」程度時,方同步喪失輔導權益;若僅「停止」全部或部分退伍給與(如妨害國家安全、利益或尊嚴),卻未同步停止輔導權益,顯有檢討必要。此次修正正針對此漏洞補強。

修正重點包括兩大項。首先,增訂第32條第1項第4款:官兵因《陸海空軍懲戒法》或其他法律(如《兩岸條例》)遭裁處「停止」領受全部或部分退伍給與期間,須同步停止輔導條例所有權益。其次,新設第32條第3項:官兵無月退伍給與遭權責機關裁處罰鍰者,按罰鍰數額停止輔導權益1年以上5年以下。
輔導會主任主委王士豪強調,此草案兼顧立法意旨、比例原則與國家安全,具制度完善、提醒與預防功能,不僅保障忠誠官兵權益,更防範滲透風險。後續將積極向立法院黨團及委員溝通,爭取法案順利三讀通過。
輔導會呼籲全國退除役官兵,自覺維護國家安全,共同守護榮譽與權益。
(約498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