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分社社長 彭成平 報導
12月8日凌晨4時22分許,臺北市信義區松壽路18號「Ruff」夜店發生酒後滋事事件。三張犁派出所員警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發現李姓男子於夜店打烊後拒不離場,情緒激動、言語失控,與現場安管人員發生口角並咬傷其中一人。安管人員遂將其帶離店內,李姓男子於店外仍持續喧鬧、推搡並對執勤員警叫囂,明顯處於嚴重酒醉狀態,行為已具公共安全疑慮。

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當場對李姓男子實施必要管束,並通報其家屬。李姓男子姊姊隨後抵所將其領回,全程未使用強制力,亦無傷害情事。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酗酒滋事」函送裁處。
信義分局分局長李憲蒼呼籲,夜間飲酒應適度,若已顯現失控跡象,同儕或業者應主動協助聯繫家屬或報警,以維護自身與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