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永傳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20)日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院長卓榮泰裁示全力衝刺修法,強調要一次解決立法院前兩次修法造成的三大亂象。

↑財政部長孫翠雲指出,貨物稅不定稅源,保留15 %給財政部統一發票及稅務工作。以85%做統籌分配稅款基礎。
卓榮泰指出,立法院113年12月20日及114年11月14日兩度修法,導致法條公式錯誤、垂直分配失衡、水平分配不均,兩次合計增加中央舉債5,638億元,已違反《公共債務法》15%上限。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枝,院版各縣市不低於今年分配款。
本次行政院版草案以「財源事權併行、垂直合理、水平公平」為原則,五大核心目標:
1 縮小城鄉差距
2 中央財政減壓
3 六都與非六都分配更公平均衡
4 大幅增加地方財源
5 建立中央地方真夥伴關係
卓榮泰裁示四點:
一、通過,即刻送立法院審議。
二、財政部、主計總處積極溝通朝野黨團。
三、所有部會加強論述,爭取盡速三讀。
四、相關部會向地方政府說明事權調整內容。
卓榮泰強調:「這不是零和遊戲,而是讓臺灣每個縣市、每個人民都更公平的關鍵改革。」預計116年度起,地方統籌款將增加約1,200億元,非六都平均成長15-20%。
草案下週送抵立法院,朝野已啟動協商,預料成會期焦點法案。(圖 新傳處 網路直播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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