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部準部長林宜敬說明該法目前沒有主管機關 成為送立院決定 國民黨版:國科會 民衆黨版:數位部。
記者許永傳台北報導
我國現行AI發展政策以多元布局架構,透過跨部會協力共同推動,實現「人工智慧島」的國家願景。為因應人工智慧技術創新之速度和可能面臨的挑戰,今(28)天中午院會後記者會針對經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以建立我國AI發展的基本方針。但媒體質疑法條未有主管機關,預算如何編列?準部長林宜敬說明原因,AI涉及各部會,該法是基本法,未來包括交通、衞生醫療訂立AI作用法成為監管機關。

數位發展策略司長蔡壽洤(上圖)報告指出,經參考各國做法並契合我國國情,同時凝聚各界共識,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立足於「鼓勵創新、兼顧人權」的核心理念,揭示永續性、人類自主性、隱私保護及資料治理、安全性、透明性及可解釋性、公平性、可問責性等七大基本原則,明確定錨國家發展方向,同時謹慎平衡產業創新與風險管理的關係,以及創新合作及人才培育、風險管理及應用負責、權益保障及資料利用、法規調適及業務檢視等四大推動重點,作為引導我國各機關研發與應用人工智慧之原則。
我國現行AI發展政策以多元布局架構,透過跨部會協力共同推動,行政院於整體「智慧國家方案(2017-2025)」框架下,跨部會推動重要數位政策,其中包含已核定之「臺灣AI行動計畫2.0(2023-2026)」,由各部會在技術、應用、治理、人才培育、國際合作、基礎環境整備等面向,共同推動我國AI發展。
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要落實到AI應用的各行各業,完善AI運作環境,必須由各部會依基本法規定檢討及調整所主管之法規。行政院已召開數位政策法制協調專案會議,邀集各部會協力辦理,數發部亦將持續進行溝通,積極推動完成立法作業,期待透過本法的推動,引領臺灣在全球AI創新浪潮中站穩關鍵地位,同時維護國家主權與文化價值,創造更加智慧、安全且永續的數位社會。(圖 擷自院會)
一一以下空白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