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龍街派出所所長 彭豐裕
台北分社記者 林文權 報導
大安分局臥龍街派出所員警於 10日凌晨01時47分許,在大安區大安路一段75巷口,攔檢違規自小貨車,於查驗駕駛身分時得知駕駛黎姓駕駛汽車駕籍呈吊銷註記狀態,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之規定舉發違規,黎姓駕駛不待同仁完成告發程序即負氣駕車離去。

員警為避免黎姓駕駛情緒激動駕車衍生危害及為完成舉發程序,復於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01巷口再次攔停黎姓駕駛,詎料黎男突情緒失控,暴跳如雷,數次脫口對警說出:「沒錢啦!你開槍打我!..」等不理性言詞,經勸導停放路旁,耐心解釋及告知黎姓駕駛相關權益,另在車上友人的安撫下,待黎姓駕駛情緒較為穩定即讓其駕車離去。
大安分局臥龍街派出所所長 彭豐裕 呼籲,民眾駕駛汽、機車請遵守交通規則,勿貪圖一時方便而違規,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險。若遇警方取締告發時,亦請冷靜配合,如有不服可依法提出申訴,勿有言語或肢體上 的衝動舉動,進而觸法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