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花市多肉植物不翼而飛 大安員警速查究辦

新生南路派出所所 所長 林意翔
台北分社記者 席宏溥 報導

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日前接獲建國花市內攤商急忙至所報稱,其欲販售之多肉植物放置於路旁,在搬運貨物前往花市內所屬攤位期間,僅離開該處約10分鐘許,返回後即發現其中約20盆多肉植物不見,總計損失新臺幣7,000元。

大安分局指派專責人員調閱監視器,查知係由1名駕駛計程車之60歲黃姓男子拿取。案發1小時內通知到案後,雖黃姓男子將20盆多肉植物全數歸還,惟本案報案人已提出侵占遺失物之告訴,且黃男未即時將拿取之物品交予警方作為拾得物處理,全案詢後仍依涉犯刑法侵占罪嫌函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所 所長 林意翔 呼籲,民眾如果拾獲遺失物,應依據民法第803條第1項規定「拾得遺失物者應從速通知遺失人、所有人、其他有受領權之人或報告警察、自治機關。報告時,應將其物一併交存。但於機關、學校、團體或其他公共場所拾得者,亦得報告於各該場所之管理機關、團體或其負責人、管理人,並將其物交存。…」若私自占為己有的話,將可能涉有刑責;警方將會持續恪守職責為民服務,以保民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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