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區博愛二路與明誠三路自小貨車廚餘桶翻覆

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

鼓山分局龍華所員警於今(17)日10時40分許於鼓山區博愛二路與明誠三路口處理交通事故時,另一部蔡姓男子(62年次)所駕駛的自小貨車沿明誠三路西向北欲左轉博愛二路,期間所載運之廚餘灑出路面,經通知環保局人員到場清除路面,並對自小貨車駕駛開立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舉發通知書,依法開罰。

另有關蔡民交通違規部分,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舉發,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圖:蔡民所載廚餘灑出路面環保局人員到場清除路面。(鼓山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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