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區美術東五路美術東二路口事故車上二名男子棄車徒步離開

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鼓山分局龍華所於(11)日凌晨00時42分,獲報於鼓山區美術東五路及美術東二路口有交通事故發生。

龍華所所長 洪子棠。

經前往係一部粉紅色自小客車沿鼓山區裕誠路北向南方向行駛,至美術東五路右轉直行,後竟直接開上美術館人行道,受困灌草叢中。

車上二名男子下車後竟未依規定處置,棄車徒步離開,現場無人員受傷。

吳姓車主到案表示,係將車輛借予黃姓(85年次)及李姓(83年次)友人,車主說借與黃男及李男開去整理洗車,現場由員警到場進行測測繪採證後,實際肇事原因尚待釐清中。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警方呼籲大眾,若發生事故,無論不論車損嚴重性或責任歸屬,皆應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並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到場登記備查,以利進行後續責任釐清及賠償,千萬勿擅自離去。

鼓山分局龍華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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