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楠梓警分局112年8月12日凌晨接獲報案,楠梓區高峰街上有衝突事件,立即啟動快打警力趕往處置,在場有一名41歲陳姓男傷者,左肩及右手虎口疑似遭利器劃傷。
隊長黃彥文
12日16時許緝獲53歲何男、50歲蔣男 、32歲王男及33歲邱男到案。陳男送醫治療,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經了解雙方係債務糾紛於酒後起口角衝突,何男等開車到案發地,雙方持球棒、利器等攻擊 。


12日16時許緝獲53歲何男、50歲蔣男 、32歲王男及33歲邱男到案。楠梓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12日16時許緝獲53歲何男、50歲蔣男 、32歲王男及33歲邱男到案,依殺人未遂、妨害秩序、傷害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
以上圖文由楠梓警分局偵查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