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輛不良白底紅字計程車 嚴重影響了廣大優良傳統服務業的形像

記者許春敏/高雄報導

當事人投訴指出,9月4日晚上在餐後,心臟非常不適、身體左半邊發麻,那時街上看不到傳統計程車,經友人去電叫台版UBER的多元化計程車,準備急送高雄市大同醫院急診室,接通後,對方告知車子7分鐘報到,但等了快二十分鐘車才來。

等到上車後,患者由三多路餐廳強忍快到大同醫院時 病患有反胃、嘔吐現象,(因為病患坐在後座中間,車上又無塑膠袋,怕吐在車內,因此急速由近右後門者搖下車窗,吐了一些反胃的少許胃液,而計程車竟然是開到中華路大同醫院正門,(護送人急如星火要去急診處,因為急診處是在大同路上)。

爭議中的不良白底紅字計程車,開到大同醫院門口,護送朋友當場拍下車內、外之照片,證明並無特殊污穢車狀。
(圖由當事者朋友提供)

但司機卻開到中華路大同醫院正門,護送朋友乃快速下車,向警衛急借用大門口的輪椅,正要快速送病患轉往大同路急診處時,計程表跳105 ,司機卻藉口有吐污穢物在車上,竟另外要增索費3000元,並阻攔送病患就診,拉扯中,病患由輪椅上前衝額頭撞地、不醒人事。

病患友人支付了110元車資,因車內無任何一點污穢物,僅右後門上把手下見到一點反胃流下的水漬,護送朋友為早點送病患就診,同意多支付1000元,但司機惡言惡語、在急診處阻擋送醫,並電話報案 「酒醉惹事」,勞動了自強所二男、一女警員到場。

自強所二男、一女警員到場。

當事人事後指出,當時由於朋友抱持救人第一,急送昏迷的病患進入急診室,護送朋友當了警察、及急診室警衛面,同意要多給1000元,結果司機依然咆哮非要3000不可,令在場人員膛目、搖頭不已,護送朋友當場拍下車內、外之照片,證明並無特殊污穢車狀。

朋友當場拍下車內、外之照片,證明並無特殊污穢車狀。

當事人事後回想,當時病患的我,因為非常難受、站都站不住,是由三個人緊急護送往醫院,要進急診室卻被阻難,病患呼吸非常困難「未撞地昏迷」前,司機就有心以備用車內錄像提告客人,為此糾紛,還勞動人民褓姆急趕來處置,嚴重的是,為阻攔護送者推扯中,讓病患的我自輪椅上衝撞地面、造成不醒人事,在急診室急救到清晨才清醒。

朋友當場拍下車內、外之照片,證明並無特殊污穢車狀。

當事人投訴說,司機阻擋護送病患急診,還誣告酒客惹事、損毀、又提出公然污辱告訴,還說車窗的電動窗升降機零件,因嘔吐物造成故障換新,但依照經驗,車窗幾十年的刮風下雨,都不可能故障有事,竟然說可以用一些嘔吐物、吐進窗的理由換新,是不是“勾結”修理廠,開出偽造的修理證明損毀?提供的錄影帶 又只是片段,要提供的話 ,一定要從開始完整到最後並需全程附上才合公道,必要時,應該看一下大同醫院的監視器錄影帶較正確。

當事人強調,高雄是個首善地區,人民搭車按價付錢,唯一要的是一個方便、安全、一個好聲譽的服務,但是這類司機,不但沒有服務熱忱、乘人護送病患之危、草菅人命於不顧,阻擾護送人員前往急診就醫、惡人還先告狀、誣告酒客惹事、公然污辱、還有損毀?

朋友當場拍下車內、外之照片,證明並無特殊污穢車狀。

當事人指出,對這種惡象、變質無證據卻提出不公道的索賠,檢調、監理機關,該有個公道的約束、和標準,免得百姓誤入盲區,任這種司機宰割,無從商量、不同意就會挨告才是,而當天緊急到場的三位新興分局自強所警察“張家魁”、“張佑源”、另一位女警“湯如意”,三個人的服務態度極友善、熱情快速、用心關懷病患、排解紛爭,真是人民的褓姆,值得讚揚。

爭議中的不良白底紅字計程車,開到大同醫院門口,護送朋友當場拍下車內、外之照片,證明並無特殊污穢車狀。
(圖由當事者朋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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