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警新建科技設備守護用路人行車安全

記者賴榮偉/花蓮報導
因應交通部在行政院院會報告「道路交通安全精進作為」,行政院長蘇貞昌在會中表示:「交通事故造成的死傷,最令人感到遺憾,應結合各部會力量,防制車禍。」因此,為讓車禍死傷件數壓低,由交通部補助各縣市設置交通執法設備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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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為國內熱門旅遊地區首選,花蓮市區亦為本縣最熱鬧、繁華之商業區段,車流量大,建置科技執法設備實刻不容緩。花蓮縣警察為維護交通順暢與行車安全,針對本縣十大易肇事路口,向交通部爭取經費補助,選定市區5處道路、路口設置多功能違規科技執法設備,以科技執法代替警力全天候偵測違規的駕駛人,藉由執法作為,養成民眾守法之習慣,進而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降低交通事故。

花蓮縣警察局今(111)年8月在花蓮市4處及吉安鄉1處建置科技執法設備,主要設置地點為:
一、花蓮市中正路與明禮路口。
二、花蓮市軒轅路、花崗街與重慶路口。
三、花蓮市中山路口與建國路。
四、花蓮市中山路與富安路口。
五、吉安鄉中山路與中央路口。

上揭科技執法設備主要執法功能包括闖紅燈、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汽車跨越雙向線及直行車占用左轉彎車道等違規項目,駕駛人行經上述路口如有違規之行為,科技設備即透過動態偵測軟體加上智慧車牌辨識,自動錄影、拍照上傳科技執法主機後,由警方依違規構成要件審核後舉發,希望藉由全天24小時之科技執法手段,遏止駕駛人違規。

警察局表示科技執法係未來趨勢,內政部警政署亦相當重視,特於111年8月19日由該署交通組科長蔡義忠至本縣上述設置地點檢視設備及告示牌是否完備,而本次新建置之科技執法設備已於日前驗收完成,目前為公告前之宣導期,預計於9月底前正式啟用執法。警方提醒駕駛人為了自身及他人之行車安全,請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避免因違規而受罰或發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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