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暑期樂活與花警「疫」起防制兒少性剝削

記者賴榮偉花蓮報導

        因應全國三級警戒延長,兒少「宅在家」儼然變成疫情生活日常,孩童使用手機及上網時間大增,稍有不慎容易落入網路陷阱風暴,110年上半年度在網路上發生兒少性剝削新興犯罪就有5件,且多集中在疫情期間,學生受同儕影響而誤觸法律,警方呼籲家長多關心孩童適時提醒孩童瀏覽網站不因一時好奇而犯法,對身心成長造成莫大傷害。

        花蓮縣警察局透過網站、視訊課程、LINE群組提醒家長們,在家落實居家防疫,同時多多關心孩童使用網路的狀況,與孩童分享適當的上網時間及安全的上網方式,警方呼籲家長教導孩童勇敢說「不」,對於網路上任何疑似兒少性剝削情形,提醒孩童不隨意自拍或讓拍私密照,也不要提供私密照給任何人,如遇私密照不慎外流受威脅時,千萬不隱忍,並切記要截圖報警處理。孩童勇敢拒絕,才能避免孩童身心在網路世界中受到傷害。

        花蓮縣警察局局長蔡丁賢特別於暑假期間多加關懷孩童,全國防疫三級警戒延長至712日,若非必要儘量不要外出並禁止不當群聚;花蓮縣警察局呼籲民眾應全力配合政府的防疫措施,共體時艱。

        對於孩童的身心健康生活,希望家長們多關注也可上網站獲得更多相關資訊,例如在「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外,也可以到YouTUBE搜尋,由警政署成立的「婦幼抱抱」宣導影片平台,藉由寓教於樂的方式,共同守護孩子們的身心健康。

        如果有聽聞或發現任何引誘兒少拍攝私密照,甚至外流私密照之兒少性剝削新興犯罪手法時,請截圖後立即報警,共同攜手遏止犯罪,防範孩童受到任何傷害。由於孩童受同儕影響或欠缺安全網路使用觀念及不諳法令,易生被害或觸法之虞,如不慎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六條恐面臨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如因一時好玩而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八條相關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照片、影片,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花蓮縣警察局除加強網路巡邏提早發現犯罪行為外,並派員前往重點國、高中等學校,實施視訊教學宣導網路使用安全須知,以提升學生自我保護的意識,防範孩童身心遭受任何傷害。( 東部社長賴榮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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