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記協譴責香港國安法重判黎智英等媒體人

↑新聞人遭重判聲援,黎智英「串謀外國勢力罪」20年徒刑,前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楊清奇、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以及「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律師助理陳梓華等人,分別獲刑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

記者吳嘉哲台北報導

香港法院近日重判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外國勢力罪」20年徒刑,前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楊清奇、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以及「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律師助理陳梓華等人,分別獲刑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此判決震驚國際新聞圈,引發台灣媒體界強烈感慨與不捨。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記協)今(10)日發表聲明指出,自香港《國安法》施行6年來,媒體人接連遭逮捕、起訴與判刑,各界屢稱「香港新聞自由最黑暗一天」,但黑暗底線似無止境下修。香港同業長期在恐懼中度日,擔憂清晨警察上門,宛如台灣難以想像的平行世界。記協強調,極權威脅非限香港,台灣亦不遙遠;若黑暗成常態,自由喪失將波及所有人。

聲明重申,新聞自由為民主基石,保障公眾言論權、促進公民參與,助揭弊端、提升互信。若遭政治干預,從業人員將陷寒蟬效應、自我審查,甚至人身危險,嚴重損害民主價值。台灣曾歷戒嚴時期,媒體受嚴控,白色恐怖悲劇頻傳,如林宅血案源於林義雄涉「美麗島事件」。香港今傳20年重判,喚醒台灣資深媒體人舊傷。

記協認為,動輒以「國安」名義逮捕記者、高層與出資者,乃排除異己伎倆,違背國際人權民主普世價值。黎智英案已遭聯合國、歐盟、美加澳譴責,要求港府撤判釋人。記協呼籲各界持續關注黎智英等9人,莫讓中港當局奪話語權、讓謊言掩真相,或在恐懼中沉默。人民自由渴望不可逆,新聞需自由空間追真相。(圖 AI示意圖)

一一以下空白一一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