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停車未打方向燈 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警上前攔查發現酒駕依法送辦

敦化南路派出所所長 呂政隆

台北分社記者 林文俊 報導

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忠孝東路4段某巷弄時,見一自小客車欲於路邊靠左停車時未打方向燈而予以上前攔查;隨後聞到該車輛之周姓駕駛散發濃厚酒氣,遂要求渠接受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周男之酒精吐氣濃度值達0.28mg/L,故當場將渠逮捕帶返勤務處所,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大安分局分局長 黃水願呼籲,酒駕行為不僅危及自己生命,對其他用路人亦造成重大威脅。無論是在何種情境下,酒後駕車都可能帶來難以預料的危險,絕不可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酒駕犯罪,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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