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男子行車違規被攔,員警查到他是通緝犯,男子直呼不可能,上週才去屏東地檢報到,原來他又另涉案件,這次被橋頭地檢通緝了!
112年9月15日19時許,文山派出所警員安述鵬、嚴崇晉巡邏在鳳山區鳳松路與明昌西街口停等紅燈時,一名男子竟騎乘機車從警方身旁紅燈越線,員警攔下查證身分後,發現何男竟是名通緝犯便詢問:「你有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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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攔下查證身分後,發現何男竟是名通緝犯便詢問:「你有到案嗎?」
。何男一聽自己還是通緝身分,也深感詫異,並向警方表示:「有呀,上星期,但是我沒有把到案證明單帶出來!」 警方才知道原來何男上星期才因為通緝案遭查獲送到屏東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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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攔下查證身分後,發現何男竟是名通緝犯便詢問:「你有到案嗎?」
。又因洗錢防制法案件於112年9月12日遭橋頭地檢署發布通緝,於是員警還是肯定的告訴何男:「你現在還是通緝!」現場將何男上銬逮捕,警詢後也立即將何男解送至橋頭地檢歸案。

將何男上銬逮捕,警詢後也立即將何男解送至橋頭地檢歸案。
鳳山分局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若有司法案件而收到法院的傳票,務必依照指定的日期到案說明,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方追緝的對象。
圖文由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