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112年9月7日3時許獲報新富路與大明路路口有交通事故,警方到場了解為吳男(43歲)駕駛自小客車沿新富路由西往東行駛,行至上述路口時,疑因操控不慎撞擊路口店家。
操控不慎撞擊路口店家。
吳男意識清楚,頭部、肢體有擦挫傷,幸無大礙,由救護人員送長庚醫院救治
,另經警方酒測吳男有酒駕情形,現場除由交通分隊測繪,亦將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吳男移送偵辦。

依公共危險罪嫌
,將吳男移送偵辦。

依公共危險罪嫌
,將吳男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酒後駕車不僅自身安全堪慮,且容易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如有飲酒可請代駕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駕車。
圖文由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