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宋仁傑/新北報導
7月16日晚間18時許,新北市泰山區新北大道7段發生一起行車糾紛,警方獲報火速到場,經了解為蘇民(男、52年次)搭乘計程車返家時,因林民(男、91年次)將車停在巷口堵住出入,蘇民不滿便上前拍打林民汽車引擎蓋,雙方爆發口角,林民將蘇民推倒在地後,一旁2名友人也上前圍住蘇民,蘇民見狀便掏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作勢威嚇林民等3人,林民見狀也返回車上拿出開山刀助勢,所幸一旁駐守防疫旅館的保大員警出面制止,雙方才未擴大衝突。
轄區林口警到場後,調閱監視器釐清案發經過,雙方雖無人受傷,亦不提告,惟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警方依法查扣刀械,並將雙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警方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立即報警處理,由警方依法處置或排解,避免糾紛擴大引發衝突,一不小心觸法更是損人不利己。(新北分社長宋仁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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