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永傳台北報導
自國家住都中心率先因應全國疫情警戒提升推出社宅住戶及店鋪租金減收紓困措施後,各地方社宅紛紛積極響應,也併同調整相關行政作業,以提升防疫強度,因措施內容各有差異,營建署提醒全國社宅住戶及有申請意願者注意各地社宅公告,善加利用,合心齊力共渡難關。
營建署表示,首先感謝各地方政府迅速且即時地提供如表列之各項社宅紓困機制,其實社宅本就已考量弱勢、在外求學、就業等需求搭配有相關租金優惠,而配合中央紓困政策再給予階段性協助,期以實際行動呼籲民間出租人能發揮同舟共濟的精神,給予承租人更多的緩衝與支持。
此外,部分社宅個案將於近期內完工及招租,地方為配合防疫減少人員流動接觸,入住申請改採線上及郵寄受理等便民措施,部分家戶若仍有申請作業困難,可洽請各地社宅主辦機關提供協助。
附表 全國社宅之住戶及店鋪紓困方案彙整表
資料日期:110年6月16日
主辦機關 | 社宅住戶 | 社宅店鋪 | 機關公告連結 |
中央(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 有確診、隔離之當月或無薪假期間減收租金20%,自110年5月1日起,最長不超過6個月。 | 減收租金50%,自110年5月至7月,為期3個月。 | https://www.hurc.org.tw/hurc/docDetail?uid=163&pid=10&doc_id=673 |
新北市 | 可申請緩繳4個月租金50%。 | 承租作營業使用且未給予租金優惠,減收租金及市場使用費50%,自110年5月15日至8月,為期3.5個月。 | https://www.ntpc.gov.tw/ch/home.jsp?id=476f8c4752b7e74c |
臺北市 | 因疫情影響受中央各部會核准紓困補助 ,減收租金20%,自110年5月至7月,為期3個月。 | 減收租金50%,自110年5月至7月,為期3個月。受強制停業者,停業期間免繳。 | https://www.udd.gov.taipei/events/fhqekzq-17194 |
桃園市 | 減收租金20%,自110年7月至9月,為期3個月。 | 減收租金50%,自110年5月至6月,為期2個月。 | https://www.tycg.gov.tw/ch/home.jsp?id=10555&parentpath=0,10405,10553 |
臺中市 | 減收租金20%,自110年5月至7月,為期3個月。可申請緩繳4個月租金,自110年6月至12月,為期7個月。 | 無研議店鋪紓困方案。 | https://www.taichung.gov.tw/1798498/post |
高雄市 | 減收租金30%,自110年7月至9月,為期3個月。 | 減收租金50%,自110年7月至9月,為期3個月。 | https://www.kcg.gov.tw/2019nCoV/News_Content.aspx?n=5AFC4D64B1494D67&sms=6918B81A74923DCB&s=CC6D4502FA932814 |
(表營建署提供)